IU方发声明否认剽窃传闻 事件回顾

中华网娱乐综合 2023-05-11 12:13:02

5月10日,据媒体报道,歌手IU演唱的《粉红色高跟鞋》等6首歌曲存在剽窃情况,并于5月8日被A某向首尔江南警察署以涉嫌违反著作权法为由告发。随后,IU经纪公司发布声明否认剽窃,称目前尚未收到调查机关的通知,并表示公司正在收集证据材料,将针对相关谣言采取法律措施进行维权。

经纪公司EDAM娱乐公告全文如下:


(资料图)

大家好。这里是EDAM娱乐公司。

向一直向EDAM娱乐旗下的艺人IU毫无保留的支持和关爱的粉丝们表示感谢。

关于IU,有人在网络社区、SNS、YTB等网站上散布以虚假事实为基础的剽窃嫌疑有关帖子和没有根据的谣言。对此,从几个月前开始,多数网络社区多次出现严重程度的恶性帖子。本公司以从提出相关疑惑开始收集的剽窃疑惑、间谍谣言、性骚扰及名誉损害、散布虚假事实、侵害私生活等证据资料为基础,通过法务法人的身份向调查机关提交了诉状。在等待调查机关进展情况的过程中,今日通过媒体报道得知了因剽窃嫌疑被警察告发的报道。

与此相关,本公司目前尚未正式得到调查机关的联系,通过报道首次得知举报事实。媒体提及的告发状内容也尚未得到确认,目前正在掌握其内容。另外,持续散布歪曲的虚假事实的这些人不仅针对艺人,就连经纪公司的工作人员和他们的业务处、熟人也被他们施加了精神上和语言上的暴力,造成了巨大的伤害。

对此,本公司充分认识到情况的严重性,并认为不能再对造成不便的行为坐视不理或熟视无睹。

在此强调,将没有根据的虚假事实像事实一样,以恶意的内容毁损艺人的名誉是明显的非法行为,这是强有力的法律措施对象。对于反复登载侮辱人格及名誉损害等恶性文章的犯罪行为或再生产虚假事实的情况,本公司将采取强有力的法律措施,不会宽容处理。

同时,对所属艺人的恶性帖子收集和法律应对是定期进行的。根据调查机关的要求,很难公开具体的过程和进行情况,但是已经从几个月前开始接受大量恶性文章的起诉及收集追加资料,比任何时候都认识到其严重性。

本公司将追查恶性留言者,为保护所属艺人的权益而竭尽全力,在此过程中不进行任何妥善处理和协商,将更加强硬地应对。

另外,对于以虚假事实为基础的不分青红皂白的第三者告发和加害等犯罪相关的强力应对是不会停止的。与此同时,今后也将积极收集和完善恶性帖子的证据资料,进行自我监控,采取强有力的法律应对。

因此,如果各位粉丝发现侵害所属艺人人格权的恶性帖子和散布谣言等明显的犯罪行为,请通过正式电子邮件账号进行举报。

最后,我们EDAM娱乐公司将努力让IU和UENA一起走的那条路充满完美的幸福,永远散发光芒。

谢谢大家。

啊?韩国歌手IU被警方告发涉嫌剽窃6首歌曲

【啊?韩国歌手IU被警方告发涉嫌剽窃6首歌曲】近日,歌手IU(本名李智恩)因涉嫌剽窃其他艺人的音源而被警方告发。

据悉,A某表示歌手IU演唱的《粉红色高跟鞋》等6首歌曲剽窃了海外及国内艺人的音乐,并于本月8日,向首尔江南警察署以违反著作权法的嫌疑告发了IU。成为此次举报对象的IU的歌曲有《粉红色高跟鞋》、《好日子》、《BBI BBI》、《可怜》、《Boo》、《Celebrity》共6首。

据爆料,原作者Nekta也知道剽窃的情况,2013年左右为了抗议,向当时IU的所属公司Loen Entertainment发送了电子邮件,但没有得到答复。

告发人方面就告发的理由表示:“虽然多次提出了剽窃嫌疑,但被告发人(IU)没有做出任何解释,反而将提出此类问题的SNS帖子等举报为侵犯著作权等,要求删除相关帖子。除了此次事件以外,还有很多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违反著作权法罪是通常需要起诉才能进行公诉的亲告罪,在此次事件中,也应该由剽窃对象的原著作者直接起诉。

但据代理此次举报的法务法人B透露:“著作权法第140条线索及第1号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或惯常以复制、演出、空中发送、展示、传票、租赁、制作二次作品的方法侵害著作权等的人,不适用’。”“不可否认,被举报人作为歌手的活动有营利目的,根据众多剽窃嫌疑,也有可能被认定为惯常性,因此对于以营利目的或惯常侵犯著作财产权等的被举报人,非受害者的举报人也有资格对本案进行举报。”

5月10日,据媒体报道,歌手IU演唱的《粉红色高跟鞋》等6首歌曲存在剽窃情况,并于5月8日被A某向首尔江南警察署以涉嫌违反著作权法为由告发。随后,IU经纪公司发布声明否认剽窃,称目前尚未收到调查机关的通知,并表示公司正在收集证据材料,将针对相关谣言采取法律措施进行维权。

经纪公司EDAM娱乐公告全文如下:

大家好。这里是EDAM娱乐公司。

向一直向EDAM娱乐旗下的艺人IU毫无保留的支持和关爱的粉丝们表示感谢。

关于IU,有人在网络社区、SNS、YTB等网站上散布以虚假事实为基础的剽窃嫌疑有关帖子和没有根据的谣言。对此,从几个月前开始,多数网络社区多次出现严重程度的恶性帖子。本公司以从提出相关疑惑开始收集的剽窃疑惑、间谍谣言、性骚扰及名誉损害、散布虚假事实、侵害私生活等证据资料为基础,通过法务法人的身份向调查机关提交了诉状。在等待调查机关进展情况的过程中,今日通过媒体报道得知了因剽窃嫌疑被警察告发的报道。

与此相关,本公司目前尚未正式得到调查机关的联系,通过报道首次得知举报事实。媒体提及的告发状内容也尚未得到确认,目前正在掌握其内容。另外,持续散布歪曲的虚假事实的这些人不仅针对艺人,就连经纪公司的工作人员和他们的业务处、熟人也被他们施加了精神上和语言上的暴力,造成了巨大的伤害。

对此,本公司充分认识到情况的严重性,并认为不能再对造成不便的行为坐视不理或熟视无睹。

在此强调,将没有根据的虚假事实像事实一样,以恶意的内容毁损艺人的名誉是明显的非法行为,这是强有力的法律措施对象。对于反复登载侮辱人格及名誉损害等恶性文章的犯罪行为或再生产虚假事实的情况,本公司将采取强有力的法律措施,不会宽容处理。

同时,对所属艺人的恶性帖子收集和法律应对是定期进行的。根据调查机关的要求,很难公开具体的过程和进行情况,但是已经从几个月前开始接受大量恶性文章的起诉及收集追加资料,比任何时候都认识到其严重性。

本公司将追查恶性留言者,为保护所属艺人的权益而竭尽全力,在此过程中不进行任何妥善处理和协商,将更加强硬地应对。

另外,对于以虚假事实为基础的不分青红皂白的第三者告发和加害等犯罪相关的强力应对是不会停止的。与此同时,今后也将积极收集和完善恶性帖子的证据资料,进行自我监控,采取强有力的法律应对。

因此,如果各位粉丝发现侵害所属艺人人格权的恶性帖子和散布谣言等明显的犯罪行为,请通过正式电子邮件账号进行举报。

最后,我们EDAM娱乐公司将努力让IU和UENA一起走的那条路充满完美的幸福,永远散发光芒。

谢谢大家。

啊?韩国歌手IU被警方告发涉嫌剽窃6首歌曲

【啊?韩国歌手IU被警方告发涉嫌剽窃6首歌曲】近日,歌手IU(本名李智恩)因涉嫌剽窃其他艺人的音源而被警方告发。

据悉,A某表示歌手IU演唱的《粉红色高跟鞋》等6首歌曲剽窃了海外及国内艺人的音乐,并于本月8日,向首尔江南警察署以违反著作权法的嫌疑告发了IU。成为此次举报对象的IU的歌曲有《粉红色高跟鞋》、《好日子》、《BBI BBI》、《可怜》、《Boo》、《Celebrity》共6首。

据爆料,原作者Nekta也知道剽窃的情况,2013年左右为了抗议,向当时IU的所属公司Loen Entertainment发送了电子邮件,但没有得到答复。

告发人方面就告发的理由表示:“虽然多次提出了剽窃嫌疑,但被告发人(IU)没有做出任何解释,反而将提出此类问题的SNS帖子等举报为侵犯著作权等,要求删除相关帖子。除了此次事件以外,还有很多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违反著作权法罪是通常需要起诉才能进行公诉的亲告罪,在此次事件中,也应该由剽窃对象的原著作者直接起诉。

但据代理此次举报的法务法人B透露:“著作权法第140条线索及第1号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或惯常以复制、演出、空中发送、展示、传票、租赁、制作二次作品的方法侵害著作权等的人,不适用’。”“不可否认,被举报人作为歌手的活动有营利目的,根据众多剽窃嫌疑,也有可能被认定为惯常性,因此对于以营利目的或惯常侵犯著作财产权等的被举报人,非受害者的举报人也有资格对本案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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