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个税汇算,热点问题解答!

金普新闻 2023-04-11 15:27:06

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

在手机APP上如何操作申报?


(资料图片)

全年一次性奖金

可以单独计税吗?如何操作?

非独生子女能享受赡养老人

每月2000元的扣除标准吗?

4月8日,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围绕市民普遍关注的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等热点问题,与网友进行互动交流。

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在手机APP上如何操作申报?

首先下载个人所得税APP,并注册完善相关信息。

登录APP后,在首页查看“2022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专题—点击“开始申报”,或通过首页—“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发起申报。

填报方式建议选择使用“申报表预填服务”。点击“申报表预填服务”后开始申报,申报时逐一确认收入和相关扣除。

申报结果为退税的,纳税人可点击“申请退税”,选择已绑定的银行卡,提交退税完成申报。经税务机关和国库审核同意后,退税款即可直达纳税人的银行账户。

申报结果为缴税的,则跳转到缴税页面,纳税人可点击“立即缴税”,通过三方协议支付、云闪付、银联卡支付、微信、支付宝等多种方式完成缴税。

我的全年奖在发放时单位把全年奖和当月工资一起合并交税了,我现在汇算时想对全年奖单独计税如何操作?

如果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并且扣缴单位已按全年一次性奖金政策单独计税的,纳税人可以在汇算清缴时重新选择是否适用全年一次性奖金政策。

如果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但扣缴单位未按全年一次性奖金政策单独计税的,而是与当期工资薪金合并计税的,纳税人是不可以在汇算清缴时重新选择单独适用全年一次性奖金政策的。

这种情况纳税人可以联系单位财务,让其更正对应月份个人所得税扣缴表,将这笔奖金更正为按全年一次性奖金政策单独计税,企业更正完毕,纳税人就可以选择单独计税了。

我在个税汇算时,APP提示“您已在经营所得汇算清缴中填报了减除费用,不可重复扣除”是什么意思?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同时取得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在平时预缴时可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申报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在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汇算时,这些费用不可以在两项所得中都扣,只能选择一项所得扣除。

如果遇到系统提示:您已在经营所得汇算清缴中填报了“减除费用”,不可重复扣除,是因为纳税人在经营所得汇算时已经扣除了6万元减除费用。如测算后在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中扣除更有利,可先更正经营所得汇算申报,在经营所得中不扣除6万元,那样在综合所得中就可以扣除了,否则上述项目将默认为0。

我在汇算时发现,我从未在一家单位任职,但显示有来自该公司的收入,我该怎么办?

纳税人在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者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查询本人的收入纳税记录时,如对相关数据有疑问,可就该笔收入纳税记录先咨询支付单位。

如果纳税人非常确定本人从未取得过记录中的某一项,可直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者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就该笔记录发起申诉并进行承诺;申诉后该笔收入将不纳入纳税人的年度汇算。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如果纳税人取得了该笔收入,仅是对相关金额有异议,可先联系支付单位请其更正,单位拒不更正或无法联系到单位的,再通过上述渠道进行申诉。

我不是独生子女,能不能享受赡养老人每月2000元的扣除标准?

不可以。按照《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规定,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在兄弟姐妹之间分摊2000元/月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不能由其中一人单独享受全部扣除。故最高可以享受每月1000元扣除标准。

如果纳税人的其他兄弟姐妹均已去世,纳税人可以在去世第二年按照独生子女赡养老人标准扣除20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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