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汽集团: 海汽集团独立董事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独立意见|全球资讯

证券之星 2023-02-27 22:06:19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

独立董事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

前提的合理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独立

        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十三次会议于 2023 年 2 月 27 日召开。作为公

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地阅读和审核了相关事项的资料,并对有关

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现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就本次重组中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

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等资产评估发表如下意见:

务往来关系外,该机构及经办人员与公司及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及所

涉各方均无其他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影响其提供服务的现实及预期的

利益关系或冲突,本次评估机构的选聘程序合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

性,能够胜任本次重组相关的工作。

提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遵循了市场通行惯例和准则,符合评

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本次交易提供价值参考依据,评估机构实际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

估的资产范围一致。中联评估采用了收益法和市场法两种评估方法对

海旅免税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并最终选择了收益法的评估

结果作为本次评估结论。本次资产评估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与行业

规范的要求,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实施了相应的评估程序,遵循了

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运用了合规且符合目标资

产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可靠;资产评估价值

公允、准确。评估方法选用恰当,评估结论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

的相关性一致。

的资产评估机构的评估,本次交易价格以海南省国资委备案的评估结

果为基础确定,资产定价公平、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在审议

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刘海荣、王修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

同意通过。

  综上所述,本次重组事项中委托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

设前提合理,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合理,评估定价公允。

  (以下无正文,为《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

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

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评

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

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段华友、陈海鹰、韦飞俊

                  签署日期:2023 年 2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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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海汽集团 评估假设 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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